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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刘垚等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22 浏览量:

刘垚(男,电气2301班学生,学号202304520118)与向正凯(男,安装2402班学生,学号202404040230),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2月24日)至今,未按规返校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及《学生管理规定》(湘建职院院发[2017]3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学校可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教学活动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经建筑设备工程系党总支研究,拟呈报学院给予刘垚、向正凯退学处理。若对处理有异议,可在通告后10日内至建筑设备工程系(8教103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731-58662920)。

特此通告。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备工程系党总支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