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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工程系转专业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6-01-08 浏览量:

为贯彻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建筑设备工程系专业特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系接收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如下:

一、 总则

本方案适用于申请转入建筑设备工程系所辖各专业的院内学生。所有申请者必须首先满足《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指南》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如无纪律处分、未拖欠学费等)。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建筑设备工程系将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二、 考核方式与内容

转专业考核以资格审核+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核

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方可进入综合评定排名环节:

1.无违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以学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正式文件或记录为准)。

2.身体条件符合: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国家体检标准及专业学习要求(可参照高考录取体检标准)。

(二)综合评定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以第一学期综合成绩作为核心考核依据进行排名。

1.成绩构成:

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指学生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的加权平均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具体计算方式以教务处官方提供的成绩单或系统计算规则为准。

2.排名规则:

建筑设备工程系将根据教务处核实的申请者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一排名。

三、 录取原则

1.计划限额: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批准的建筑设备工程系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

2.择优录取:在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中,严格按照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公示与确认:预录取名单将在建筑设备工程系公示栏及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教务处正式审批。

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按学院统一时间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所在系部。

2.资格初审:学生所在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转交建筑设备工程系。

3.资格复审与成绩核定:建筑设备工程系协同教务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审(违纪情况、身体条件)和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核定。

4.综合排名:根据本方案第二条第(二)款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5.确定预录名单:根据排名结果和接收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

6.公示上报:公示预录取名单,无异议后报学院教务处。

7.手续办理:获学院批准后,通知学生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等手续。

五、 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备工程系负责解释。

3.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当次转专业考核工作。


建筑设备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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