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工程系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转专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根据学生工作处对转专业工作的相关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赵偶、邓雪峰
组 员:王志峰、熊小艳、吴飞、周靓、李石佳、解凤敏、郭怡婷、成年胜、孙巍、林爱晖、陈柱慧、王刚毅、谌珍、张鹏、唐亚邦、谭静
二、转专业对象
1、2022级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2、符合学院转专业条件的其他学生。
三、转专业时间
1、学生向拟转出教学系(部)递交个人书面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1日12:00;
2、正式办理学生转专业时间: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日;
四、转专业受理
1.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第一学期成绩良好(专业课程优秀)的同学可申请转专业;
2、学生转专业,以专业(同年级)为单位,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5%(具体人数见附表)以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1)单独招生录取的(极少数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的,在符合转入或转出人数控制指标的情况下,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议,通过后可在本专业群范围内转换)。
(2)以降分录取或对口招生形式录取的;
(3)艺术类考生转非艺术类专业的;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5)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五、转专业程序
1、学生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2、学生须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拟转出教学系学工办主任汇总、审核;
3、学生拟转出教学系按学院相关要求和本单位实施方案,初步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分别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拟转出和拟转入教学系党总支书记审批并签字同意;
4、经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和院长办公会讨论;
5、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学生工作部(处)开具转专业通知单,学生持通知单到转入教学系学工办主任处报到。
六、其他事宜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专业报到手续,并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3、招生录取类型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供的依据为准;
4、单独招生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极少数学生,须提供特别充分的佐证材料;
5、根据《大学生应征入伍激励措施》(湘建职院党发〔2020〕44号),退役士兵复学就读在二年二期之前的,经本人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可转入原专业群内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后复学在2021级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须提供佐证材料;
6、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既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教育公平,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7、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对学籍管理都有严格的要求和相应的管理规定,擅自转专业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业和文凭发放。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同意学生转专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建筑设备工程系
2022.12.4
附件: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转出人数 |
转入人数 |
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18 |
16 |
16 |
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76 |
4 |
4 |
3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84 |
4 |
4 |
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78 |
4 |
4 |
5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79 |
4 |
4 |
6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81 |
4 |
4 |
合 计 |
716 |
36 |
36 |